金义新能源未来产业发展中心地块位于白雅线以东、金义快速路以北、传化东路以西,地块占地面积约351169.35m2(合526.7540亩),中心点为东经119.810718°、北纬29.194368°。地块东至王里源水库,南至砖塘村拆除空地,西、北均为闲置空地。
本地块历史为砖塘民宅、农用地及水塘,农用地主要为林地及种植蔬菜,水塘主要周边农用地使用。地块于2013年征收。经过2024年12月26日现场勘查,地块内主要为闲置空地。
根据《羊尖山单元(JD-18)控制性详细规划》,本地块规划用途为科研用地(A35)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》及《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》,用途变更为住宅、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,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。科研用地(A35)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(08)中的0802 科研用地,为敏感用地。
本地块原有的生产活动主要为农用地,农用地主要种植蔬菜。根据塘雅镇资规所所长、塘雅镇环保所工作人员、砖塘村书记、砖塘村村民代表等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,地块历史上未使用高残留性农药,无固废及生活垃圾填埋,不涉及工矿企业及规模化畜禽养殖,不涉及废水排放及有毒有害物质贮存或输送,无环境污染事故,故地块内原有用途对地块造成的污染较小。对照《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》(浙环发【2024】47号)第十五条,本地块原有的生产活动对地块造成的污染较小,不存在要求开展采样分析等后续调查工作的情形。故判定本地块调查可结束于第一次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,不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,直接用于科研用地(A35)开发是可行的。